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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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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森工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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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开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22050145010009330057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22050145010009330058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 22050145010009330059 |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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