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有关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经各方商议,重组框架初步确定如下: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2015年11月2日,公司与人造板集团及森工集团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64号《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